民進黨推出「反滲透法」草案,
椰子
,呼籲朝野黨團支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二○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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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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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使用移動式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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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亂宣布「開會,
洗滌塔
,將服貿協議案送院會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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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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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花了卅秒就將服貿協議送院會,引爆太陽花學運。「半分忠」因此得名。在當時民進黨立委眼裡,那是為貫徹馬(英九)意、罔顧民意,只想虛應故事,完全漠視程序正義,踐踏民主審議,違反國會議事規則,敗壞代議政治的代名詞。如今蔡政府強推「反滲透法」,蔡英文總統已下令十二月卅一日一定要通過,連半分鐘都省下來了。 為何要通過「反滲透法」?蔡英文昨在總統大選第二場政見會說,很多民主國家也都在做這樣立法,去年六月澳洲通過反外國干預法案,英國政府上周也宣布修改間諜法。她認為台灣比這些國家更直接面對中國各種威脅、滲透,國內卻有些人把建構民主防護網的機制,視為一種挑釁、戒嚴,讓她覺得非常負面而不可取。但蔡總統沒說,其他國家如何立法?台灣絕非對中國滲透毫無戒心,蔡政府強推「反滲透法」讓人疑慮,最主要在於罔顧程序正義,一如當年馬政府執意通過服貿協議爭議,甚至更有過之。當年「半分忠」被批評之前,朝野合計為服貿開了廿場公聽會;最後因為張慶忠在委員會趁亂闖關,才留下「半分忠」罵名。但觀「反滲透法」,民進黨團十一月下旬提出草案就強行逕付二讀,跳過委員會及公聽會,全無討論,連「半分忠」都不如。另個程序爭議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這也是民進黨團準備在十二月卅一日法定會期最後一天通過「反滲透法」的依據。但該草案從十一月廿九日逕付二讀之後交付協商,中間卻有兩周停會,這兩個星期可否計入、硬湊「一個月協商期」?也有得吵。當年馬政府簽訂兩岸服貿協議,單被批黑箱作業,就引爆太陽花運動;如今蔡政府強推「反滲透法」,人民同樣有權要求嚴守程序正義,更何況,再不到一個月就要產生國會新民意,除了選舉操弄,有何正當理由須在選前急速通過此法?當人民在意程序正義,質疑蔡政府「連半分鐘都省了」,蔡總統昨天卻扯到「北京會很欣慰」,如此刻意分化,無視民意,恐只會給「新版太陽花運動」再添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