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涉非法經營罪 可處5年以上徒刑

大陸市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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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不少台灣股市名嘴西進淘金。(中新社) 分享 facebook 一名從事台外資法律財稅服務逾廿年的大陸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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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對從事證券、期貨、保險等行業是有資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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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資格而從事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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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有「非法經營罪」的嫌疑。若涉及「老鼠倉」(坑殺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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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被以「內幕交易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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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將面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上海這名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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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她的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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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仟和億」三名遭刑事拘留的台灣股市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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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涉嫌「非法經營罪」,而非網傳的「詐欺罪」。她的這一判斷,昨晚已由陸委會證實。 根據大陸刑法規定,未經大陸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上海市公安局早前破獲一起非法提供證券諮詢業務案件,一家公司被指未獲許可的「股軒堂」網站,以線上投資者教育平台名義,收取高昂會員費,進行推薦個股等證券投資諮詢服務。「股軒堂」五名涉案人就是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捕。上海劉姓律師指出,如果這些台籍分析師還涉及「老鼠倉」,就比非法經營罪重了。她說,「老鼠倉」雖不同於內幕交易,但大陸目前都是按內幕交易罪進行處罰的。去年二月底大陸公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俗稱的「惠台卅一條」,當中第廿九條已明文規定「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因此,儘管兩岸服貿協議未過,台灣民眾若打算到大陸從事證券、期貨等相關行業,申請和取得大陸相關職業證照是「有法可依」的。一名熟悉「仟和億」事件、目前也在上海發展的台灣財經評論員表示,由於大陸市場大,行情好時日交易額甚至可破人民幣兆元(約新台幣四點五兆元),因此近幾年吸引不少台灣股市名嘴西進淘金。但大多數到大陸發展的台灣股市分析師都嫌麻煩,沒取得大陸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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