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辦公室主任「選民服務」 害2公務員吃官司

立委許智傑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永勝被控替業者下條子,

台中網頁設計

,施壓勞動部減少違規裁罰金,

SEO

,被新北地院判刑五年四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民進黨籍立委許智傑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永勝被控在二○一五年違法替業者下條子,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施壓勞動部減少違規裁罰金,

關鍵字廣告

,陳在法院審理時堅稱是「選民服務」,

主機代管

,新北地院法官,痛批陳戕害立法和行政機關形象匪淺,昨依圖利罪重判他五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本案是調查桃園市「富奕達」公司濫倒有害廢棄物的案外案。檢方當時發現「富奕達」葉姓負責人(另案偵結不起訴)擔任中壢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理事長期間,曾幫其他業者牽線,找陳永勝幫忙「關心」勞檢裁罰案件,減少裁罰金額。 判決指出,陳永勝接受請託後,與北區職業安全中心陳姓科長搭上線,由於裁罰沒辦法撤銷,陳等人經過討論,最後由陳姓科長和張姓檢查員塗改違規紀錄,將十二項違規改到剩三項,罰金從廿四萬元降為六萬元。「我會這樣做,是因為有立委跟長官的壓力!」陳姓科長在法庭上表示,立委關切的案件如果沒處理好,動輒影響單位的預算,自己可能也被長官怪罪,一時沒考慮周全,才會犯錯;張姓檢查員表示當時到職僅三個月,根本沒有說「不」的權利,長官交辦什麼,只能照辦。陳永勝則矢口否認施壓,堅稱自己是「選民服務」,並強調自己服務廿多年,從來沒有脅迫任何公務人員。但是,法官詢問「選民服務的內容是什麼」及「業者是委託處理哪間公司的違規」時,陳僅反覆說道:「就是接到選民陳情」。陳永勝在最後一刻仍強調是「選民服務」,堅稱「無罪」,法官認定他無絲毫悔意,依圖利罪判他五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陳姓科長和張姓科員雖分別被依圖利罪判刑一年八月、一年四月,但法院審酌二人是礙於長官和陳永勝的壓力而觸法,犯後坦承,分別給予緩刑五年和四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操作排名
虛擬主機租賃
行銷達人
網路行銷顧問
專營FB粉絲團
主機代管
客製化網站
專業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代銷
排名系統
台中關鍵字優化
粉絲團經營
網路行銷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購物網站租用
網域申請
FB粉絲團經營
台中網路公司
網站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