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李姓男子3年前到台東旅遊時夜宿康橋飯店,
,因浴室積水滑倒導致骨折,
,提告要求飯店與負責人連帶賠償50萬元,
,並依消保法加計1倍懲罰性賠償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決飯店應賠償李男25萬元及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合計30萬確定,
,全案不可再上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