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在街頭當著吳姓婦人面前強拉其7歲女兒,
高雄遊湖價格
,被路人制止才作罷離開,
新竹有線電視
,案發時警方認定不符「現行犯」要件,
儲物罐
,未逮捕他隨案移送,
不沾平煎鍋
,僅函送法辦,
商城營運模式
,今天下午在台大醫院找到他,
宜蘭網路刷卡換現金
,通報醫師評估精神狀態後護送就醫。這起擄童案發生在前天傍晚,
躁鬱症治療
,吳姓婦人從安親班接7歲女兒下課,徒步行經台北市民權東路6段,周站在騎樓待這對母女走過,忽然伸手抓住女童的背包,疑似要擄人,直到路人上前關心才鬆手離開,警方獲報在距離現場約100公尺的超商找到周,帶返派出所調查後「放人」。 為何不逮捕移送?警方說,員警獲報趕到詢問在場目擊民眾,掌握歹徒特徵及離開方向,找到周帶回製作筆錄,因犯罪行為已結束,且離開犯罪現場,不構成刑事訴訟法的「現行犯」要件,詢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函送法辦。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若被追呼為犯罪者,或持有凶器、贓物,或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者,仍以現行犯論,得逕行逮捕。周姓男子在街頭當著吳姓婦人面前強拉其7歲女兒,被路人制止才作罷離開,案發時警方未逮捕他隨案移送,僅函送法辦。記者李奕昕/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