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會舊址將以設定地上權50年方式委外開發。北市府目前擬定2個開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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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郝龍斌明拍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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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七月底公告招標。
位於北市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路口西南側的北市議會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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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約202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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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857.6坪為文化觀光專用區用地、167.59坪為商四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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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土地市值約109億元。
北市財政局長陳盈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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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要求得標廠商須興建台北音樂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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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法定容積推估,未來建物總樓地板面積至少有1萬1744坪,其中3468坪必須興建台北音樂廳等回饋設施,並附設土地捐贈者告示牌設施
方案二則是委託得標廠商,按照土地使用分區規畫,其中3分之樓地板面積須作作為文化觀光專用區,其餘可進行商業開發。
陳盈蓉說,方案一的好處,是市政府不必出資,就能有一座音樂廳供民眾使用;方案二可望提高權利金收入,各有優點。
至於清朝時捐贈部分用地的前地主洪家曾表示,祖先因「急公好義」捐地,反對市府違背公益用途,以設定地上權形式委託財團開發。
陳盈蓉表示,會尊重洪家想法,持續溝通、說明,但舊市議會土地中的文化觀光專用區用地,就屬公益用途;其餘商業開發部分,市府收取權利金後用於市政建設,也算是回歸公益。
陳盈蓉認為,捐地是清朝時的事,台灣還歷經日治時代,洪家在法理上應無主張的權利;且舊市議會現址四鐵共構,開發效益大,若因洪家反對而閒置,相信「也不會是洪家祖先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