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北韓載煤轉越南賣 前法官之子收押禁見

繼高雄「高洋」公司負責人陳世憲偷運石油給北韓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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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掌握高院前法官江國華之子、燃煤進出口業者江衡去年八、九月涉兩度赴北韓南浦港購買無煙煤礦兩萬多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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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至越南錦普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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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衛星定位又偽造航行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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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從越南購入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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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文書、違反資恐防制法。台北地檢署昨聲押江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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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後今晨1時裁准收押禁見。台北主任檢察官蕭方舟及檢察官白勝文、陳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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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臺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北部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基隆市調查站等單位調查官共計七十餘人,兵分七路搜索江國華父子住處及公司等地,並同步拘提、傳喚四名被告、四名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檢察官訊後,認定江衡涉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之事實、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江國華父子外的另兩名被告以十萬元交保,至於江國華則因病住院、未到案。【中央社台北3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父子等人,涉嫌載北韓無煙煤到越南販售案件,檢方昨天訊後向法院聲押江國華之子江衡;北院今天凌晨1時左右裁定江衡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晚間召開聲押庭,雖然江衡否認犯行,但他擔任負責人的公司,被控明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北韓為禁運國家,禁止自北韓輸出煤礦,仍在去年8、9 月間,向北韓某國營事業購買煤礦,且以偽造的產地證明及不實的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再加上有證人證稱,江衡及其他共犯明知這些是北韓的煤礦,還要其提醒船東家要小心等情況,因而認定江涉犯偽造文書及資恐防制法的資助恐怖活動罪嫌。此外根據監聽譯文發現,江衡在今年1月間發現帳戶被凍結後,指示證人要刪除與凱翔輪有關的電子郵件及電腦檔案,其他共犯也以電話通知江,調查局來「要把東西弄掉」。北院法官根據上述情況,審酌還有證人及共犯經傳喚尚未到庭,而江衡就案情及共犯的供詞、證人的證詞已有大致了解,依他之前有滅證的情況,若交保後極可能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在今天凌晨1時左右裁定羈押禁見。至於江國華部分,他因身體不適目前仍在醫院,檢方將擇期傳喚他到案說明,以利案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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