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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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警界查緝逃逸移工頻頻使用警械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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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移工客死異鄉。記者廖炳棋/攝影 分享 facebook 今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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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移工黃文團在嘉義阿里山區涉盜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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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圍捕帶銬負傷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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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後陳屍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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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團體昨天上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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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方使用警械不當,要求警察不取締逃逸移工。這起事件,讓人想起去年涉嫌偷車拒捕、遭警9槍擊斃的越南籍移工阮國非事件。2移工之死,在台灣社會,都引發道德與法律論戰。 調查台灣目前有超過5萬名失聯移工,沒人能一一探究他們逃離的真正原因,政府的移工政策有沒有疏失,可從制度面檢討;但回歸法律,警察該不該查緝逃逸移工,是治安問題。人命不分貴賤,舉世皆然,相同的警察執法亦是,不管你在任何國家,違法就必須面對當地法律制裁;台灣政府組織編制雜亂,加上長期依賴警察習慣,政府常以「行政一體」理由,要求警察協助很多勤業務,查緝失聯移工就是其一。要求查失聯移工回歸移民署本業,合情合理,多數警察也會舉雙手贊成,問題是移工若涉犯罪,那就是治安事件,要警察不能管,本質上站不住腳。阮國非與黃文團,當時顯然都已涉嫌犯罪,警察執法沒有問題,關鍵只在執法方式。阮國非拒捕攻擊民防人員,員警被迫使用警械,近距離12秒內連開9槍,射擊部位主要集中於背部及側腰腹間,確實很難讓人信服合乎比例原則。黃文團則涉盜伐林木,警察捨警槍用網槍,已限縮使用警械,他負傷帶手銬脫逃,最後死在山區,以此責怪警察執法,是奇怪的邏輯。任何人盜伐山林、拒捕脫逃都是不允許的犯罪行為,警察取締是本分,和是不是移工,根本沒有關係。阮國非事件監察院事後糾正警察機關,提醒的是員警應謹慎使用警槍;黃文團事件檢方還在調查,死者家屬悲憤,執法警察何嘗不煎熬。常有人質疑外籍移工被歧視、被雇主迫害,台灣社會對移工友不友善,社會自有公評;但法治國家沒人有法律豁免權,任何委屈都不能阻卻移工違法行為。人命無價,警察執法當然可以檢討精進,標準卻永遠不能變,是不是移工都一樣,不要輕易用歧視、仇恨來解讀警察執法,那是沈重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