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遠通以電子收費用戶個資,
,向刑事警察局兜售喊價,
,遠通表示,
,提出的預算建議只是刑事警察局「系統設備建置經費」,
,並非用路人個資。高公局也表示,
,訂有「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
,規定ETC營運廠商只能使用個資推廣電子收費業務,像是營運服務推陳出新時行銷作為等,絕不同意廠商運用於其他商業行為。,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