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太魯閣族人在部落祖耕地搭竹屋遭控竊佔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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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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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昨燒狼煙告慰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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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檢察官不要上訴,
前置協商毀諾
,也呼籲早日放領餘下200多筆原住民保留地。花蓮地檢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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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詳閱判決理由再決定是否上訴。花蓮縣秀林鄉銅門部落族人昨燒狼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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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祖靈「我們守護土地沒有罪」。 記者王燕華/攝影 分享 facebook 銅門部落會議主席鍾德光(族名馬紹)前年8月在銅門檢查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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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竹子搭建2.5坪大的集會所供族人使用。後因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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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林鄉公所通報第九河川局派員測量,認為屬河川地,是未登記的國有土地,花蓮地檢署去年3月依竊佔罪起訴鍾德光。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部落會議主席鍾德光(左)獲判無罪,昨帶領族人禱告。記者王燕華/攝影 分享 facebook 鍾德光在庭訊時表示,在日據時代,族人就已耕作使用,如今傳到第4代,由部落族人咪咪.阿比司家族使用,他獲該家族同意,依部落會議決議搭建竹屋作為部落集會所,傳承部落文化;河川局在民國95年將土地畫歸河川地,從未公告,族人全不知情。法扶律師王泰翔及陳采邑調閱資料發現,距竹屋僅一路之隔的銅門管制哨位於原保地,上方有發電廠也使用原保地,如何說服一般人,「人民不能蓋竹屋,但國家可以蓋電廠、蓋檢查哨?」法扶律師陳采邑(前排左起)、王泰翔,陪伴銅門部落族人打官司。 記者王燕華/攝影 分享 facebook 花蓮地院承審法官認為,政府機關應有辦理說明會公告周知的義務,不應苛責人民在資訊不齊備下,自行查證是否為河川地,本月17日判決鍾德光無罪;判決書也指出,刑事部分認為被告無竊佔犯意,不代表民事或行政部分就有權占有或必然可繼續使用,仍待民事或行政部分續為調查認定。「在自己的土地被起訴,非常痛苦與羞辱。」部落會議發言人拉高.迪迪說,1年多的審理過程,族人非常煎熬,即使勝訴也全無喜悅,昨天燒狼煙要告訴祖先「我們守護土地,不是罪人」。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說,被告是在河川地蓋竹屋,事關民眾生命安全,且銅門部落前曾發生土石流,檢方詳加閱卷後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