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近日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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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要讓「微型企業」可視情況減輕罰鍰或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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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團批是給資方開後門。勞動部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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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意在讓不同樣態的違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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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比例原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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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大砲打小鳥」;故意違法、不願改善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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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依法加重處罰。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昨赴勞動部抗議,他們擔憂雇主若違反勞基法,也可視情況免罰,恐讓部分企業有機可乘,質疑「微罪免罰」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前年上路的「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勞動部去年十月才剛修正,針對上市櫃公司有違法加班、輪班間隔不足十一小時或違反七休一等,明定罰鍰為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且最高可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主因是上市櫃公司規模大,且多設有人資,無不法之理由。但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勞動部四月與各縣市政府等單位開會,不少地方勞動局反映,許多受雇勞工人數未滿五人的「微型企業」,因沒有專業人資協助而發生「輕微違法」,例如依法該加給員工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加班費,「假如時薪是一百元,有些老闆給一三三元,但依法其實要給至少一三四元」,這一元之差,常令勞檢員頭疼是否該依法開罰?勞團認為,弄懂勞動法規是雇主責任,不該把違法風險轉嫁給勞工。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說,蔡政府上台後推動勞基法修法,已導致會員中至少三千家微型企業做不下去,政府若能體恤企業,他「非常感謝」。謝倩蒨說,依現行政罰法有「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的規定,此次修正只是落實比例原則,無意給資方開後門;反之,若發現故意違法、不願改善,也將加重處罰。勞動部職安署組長萬榮富說,今年三月勞動部已針對微型企業改「以訪視輔導取代勞檢」,針對未曾被檢舉、且不屬高過勞風險產業卅人以下中小企業,主動提供法律輔導,但已提供輔導者,不能再喊不知者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