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醫學愈來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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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涉及收、退費的消費爭議也變多。消基會昨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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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應將像施打肉毒桿菌、割雙眼皮等「非必要」醫美歸類為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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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定相關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
消基會彙整二○○九年至今所接獲的七十七件醫美消費申訴,
翻譯 法語
,發現像價格不實、終止服務退費等的收費爭議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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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廿八件;其次是醫療過程不當造成其他後遺症或傷害。
消基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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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民眾參加電波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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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全身靜脈麻醉後,醒來卻發現右腿麻痺癱瘓無法行走,確診為坐骨神經受損;也有消費者因微晶瓷療法發生腫脹,確診為蜂窩性組織炎,想求償,卻得自行舉證醫師疏失。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只要不是為了救護生命或彌補傷害所進行的醫美手術,應屬消費行為,但現行所有醫美行為都由「醫療法」規範,不論個案或團體訴訟都無法適用消保法。
但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很多醫美手術都是侵入性醫療行為,須由醫護人員執行,也會有風險,當然需要醫療法來規範。
李偉強表示,醫學美容如果是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精神,就明顯違背醫療行為有過失才須負責的原則,這也是衛福部堅持醫美應受醫療法規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