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長期佔私有地未給補償 監委自請調查

監察院今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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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花蓮市公所自1975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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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徵收或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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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占用鄧姓民眾所有的三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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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闢為南濱公園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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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未獲給付租金及補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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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還需向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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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雙重剝削,監察委員錢林慧君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鄧君曾向花蓮縣政府陳情,要求編列預算徵收土地,縣府卻以無預算或以容積銀行(增額容積)制度或辦理中為由,未妥善處理。此次將了解鄧君無法使用該土地,每年為何卻仍需繳納地價稅?為何公務機關長期占用私有地,卻未給予徵收補償或租金?相關人員有無違法失職責任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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