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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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以1千5百多萬元在台北市購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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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因財產登記洩露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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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由堂兄卓哲毅出面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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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律師陳鴻基名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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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後討房遭拒提告,
翻譯 論文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陳鴻基應返還房屋。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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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伯仲在2010年看上台北市善導寺附近一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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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以1千570萬元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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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為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且當時在立法院任立委助理,為避免他人透過財產登記資料查出住所,造成困擾,便委請堂兄卓哲毅代為出面接洽。
卓哲毅與曾姓原屋主簽約後,認為也不適合以他的名義登記,便向卓伯仲表示他的同學陳鴻基律師值得信任,獲得同意後,就借用律師陳鴻基名義登記。然而,卓伯仲在2011年9月間索回房屋時,陳鴻基拒絕,卓哲毅也不認帳,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卓哲毅堅稱房屋是他買的,不是卓伯仲委託購買,不過曾姓原屋主作證指稱,卓哲毅告訴他說「是卓伯仲要買的」,許姓裝潢包商也證稱「伯仲跟我講掛名在卓哲毅的律師朋友那邊」,因此法官認為,卓哲毅並非為自己買屋,而是受卓伯仲委託。
法官指出,陳鴻基雖堅稱房屋是他向卓哲毅購買,但卓伯仲前年9月底就告知陳鴻基要索回房子發生爭執時,陳竟沒考量產權爭議,就匯款到卓哲毅帳戶購屋,顯有違常理,兩人沒有買賣的真意,因此判決卓伯仲勝訴。
至於刑事部分,卓哲毅及陳鴻基被控侵占,去年12月間遭新北地檢起訴,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