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手」讓他淪恐怖情人 連續砸車、燒屋得賠69萬元

高雄市江姓男子去年無預警被廖姓女友提分手,

客製化網頁

,他一時忍不住失控情緒,

排名系統

,變成「恐怖情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不僅多次下手砸毀前女友摩托車,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還將沾滿汽油的棉質手套拋入前女友家中引火,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差點害前女友父母陷入危險。江男涉公共危險罪,

台中操作排名

,刑事部分判確定後,橋頭地院判他應賠償前女友一家共69萬7422元,可上訴。江男去年被分手後,掌握前女友行蹤,持黑色半罩式安全帽狠砸前女友機車後照鏡、儀表板、方向燈;廖女傻眼機車遭砸毀,只好趕緊修車,沒想到,江男隔日又持紅色噴漆朝剛修好的機車儀表板猛噴。江男食髓知味,隔日再拿紅色噴漆罐前往前女友住處,朝前女友媽媽的小貨車猛噴紅漆。 最後,江男去年6月11日、14日凌晨,趁前女友一家人都在熟睡時,預先準備1瓶汽油,再將棉質手套沾滿汽油,用打火機點燃棉質手套後,丟入前女友家中廚房,造成廚房窗戶玻璃龜裂、窗框焦黑,排油抽煙機電線燒融。當時人在屋內的前女友及其父母聽聞爆炸聲響,又發現廚房煙霧瀰漫,趕緊通報警、消,才逮獲江男。前女友一家人主張,江男放火恐嚇手段害他們畏懼不已,不斷擔心自身、家人生命安全,一家三口分別向江男索討3百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請求賠償修車費用。橋頭地院民事庭審理指出,江男不用理性解決感情問題,反而趁眾人入睡時惡意對住宅縱火,驚嚇前女友一家人,甚至可能對日後居住安全產生恐懼,身心蒙受一定痛苦,廖家人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有所憑據;但考量江男縱火手段、結果,法官認為2次放火恐嚇行為精神慰撫金,各以10萬元、15萬元較為適當,另再賠償毀損車輛的修繕費用。橋頭地院民事庭判江男應賠償廖姓前女友27萬3156元,另賠償廖女雙親27萬3921元、15萬345元。至於刑事部分,橋頭地院認為,江男只是因男女感情糾葛不如意,先惡意砸毀前女友機車,還遷怒前女友家人,甚至犯行一再加重,可見他髮際觀念淡薄。然而,江男律師辯稱,當事人因健康狀況不佳,習慣壓抑情緒感受,突如其來被分手時,情緒突然爆發失控才釀錯,但當事人羈押期間經反省,了解到行為會造成自己、他人沉重壓力,若時光能重來,一定不會這樣做。橋頭地院刑事庭綜合考量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3罪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另再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半,判決確定。高雄市江姓男子被分手後,一再恐嚇前女友一家人,甚至放火燒屋,橋頭地院民事庭判他應賠償前女友一家三口共69萬7422元,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代銷公司
台中網頁設計
排名系統
網站優化
台中操作排名
網路行銷
網路行銷顧問
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專業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主機代管
客製化網站
產品代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頁設計
台中網路公司
自然排序
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