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區某國中1名男學生日前穿著制服在公園喝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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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手機錄影再向媒體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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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昨天接獲投訴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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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校規應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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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學校會給他改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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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會降低且將安排學習服務抵銷處分。
影片中有2名不同學校的國中生,均穿制服在公園野餐,其中1人拿起易開罐飲料喝,被發現是啤酒。校方昨天根據影片認出身分,但是學生昨天並未到校,由教官前往家庭訪問,之後家長帶著孩子到校致歉。
經調查,影片是5月14日放學之後在公園拍攝,當天是這名國中生的生日,他放學後邀約國小同學到公園聊天吃東西,同時也買了啤酒,喝酒時被人錄下。
校方表示,未成年飲酒損害校譽,按規定應記大過,但召開學生事務委員會開會時,將建議給學生改過向善機會,可能先記小過,之後再安排他到社區或校內從事服務工作,如果表現良好可抵銷小過,並加強輔導。
※ 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