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小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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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累積這麼多荒唐的觀念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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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讓我們瞻知台灣教育敗壞程度的一扇窗口……
教育部主辦的全國音樂大賽今年參賽人數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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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勝往年。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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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孩子們對音樂的興趣突然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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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十二年國教」產生的連帶效果。很多家長、老師、學生抱持著簡單的功利計算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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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將平常表現列入升學評量,所以為了增加進明星學校的機會,該爭取的幹部機會要爭取,該做的義工服務時數要去做,還有,能夠得到的人文藝術比賽成績,最好也都不要放過。
很顯然,這些孩子不是為了音樂而參加比賽,倒過來,他們是為了參加比賽而去接近音樂、學音樂,甚至,他們是為了比賽中得到名次證書而去接近音樂、學音樂。
那麼多人參賽,於是每個人比賽中得以演奏的時間就連帶大幅縮水。主辦單位的邏輯很簡單:反正就那麼多比賽時間,用比賽時間總長除以比賽人數,人少每個人分到的時間就長點,人多當然每個人分到的時間就短一點。
如此理直氣壯。理直氣壯到好像這裡不存在一個不同的邏輯、不同的安排方式:那麼多孩子要比賽,不能因此增加比賽的總時數嗎?還不只如此,被問到每個孩子只能分到兩分鐘、兩分半演奏時間,主辦單位還可以更理直氣壯地說:請的評審都是專家,聽一、兩分鐘就知道了。
如此理直氣壯的背後,反映了兩件事:第一,對主辦單位而言,辦比賽單純只是為了讓評審可以打出分數、排出名次來,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用意。第二,比賽的主體,是場地、是評審、是主辦單位的人員,這些條件是固定的,不能調整,所以當然要調整學生來配合這些條件。
如果是民間公司辦的比賽,我們都會忍不住喟嘆一聲:「就為了多賺點報名費!」何況這是教育部辦的比賽!教育部辦的比賽,可以完全沒有教育意義的考量嗎?可以不用思考不用交代:怎樣的方式,會讓比賽產生怎樣的教育效果嗎?比賽真的就只是讓孩子得到一個可以量化的分數而已嗎?孩子上台的經驗沒有意義嗎?他如何面對音樂、面對樂曲,如何處理一首完整的樂曲,沒有意義嗎?從音樂教育、藝術教育、人格教育的觀點看,準備樂曲開頭兩分鐘應付評審,和好好自我負責演出五分鐘、七分鐘的完整樂曲,是一樣的嗎?
教育部不關心教育,掛教育部名號的活動可以不從教育出發,給學生的比賽主體卻不是學生,一個小小的比賽,可以累積這麼多荒唐的觀念與立場,這是讓我們瞻知台灣教育敗壞程度的一扇窗口。
主辦單位不重視教育效果,參賽的學生及其家長只在意有沒有名次可以拿來在升學中使用,這樣的音樂比賽非但無助於音樂教育,還必然傷害、扭曲了音樂教育,不辦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