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張姓婦女希望為夫家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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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痛做了7次的試管嬰兒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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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卻不念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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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發生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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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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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北地院提告對朱姓夫婿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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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痛斥丈夫造成妻子精神極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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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判決朱應賠償老婆100萬元。
這對夫妻結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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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是本土某家電大廠的中階主管,妻子則是專職的家庭主婦。妻子提告指出,先生精蟲稀少,無法生育,他為了不讓夫家有所遺憾,承受身心煎熬,先後做了7次試管嬰兒的療程,沒想到事後竟然發現,丈夫在他進行療程期間,與別的女人發生婚外情。
張姓妻子控訴指出,丈夫因通姦6次,遭法院判刑6月確定,她還說,丈夫家財萬貫,恃寵而驕,不僅外遇,還動輒對她打罵,使她身心承受莫大痛苦,因此要向丈夫求償300萬元。
台北地審理時,朱辯稱,兩人婚後個性不合,早已沒有夫妻之實,他雖坦承外遇,但強調已經誠心悔悟,認為妻子的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理認為,丈夫在妻子獨自忍受試管嬰兒療程極大不適、最需要扶持之際,竟以通姦行為背叛妻子,妻子受到的精神痛苦不輕,認定丈夫違反婚姻忠實義務,必須負賠償責任,審酌雙方財力後,判決丈夫必須賠償妻子100萬元。全案仍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