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陳姓女子91年與台北陳姓男子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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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在93年冒用同鄉女子陳芳身分嫁給高雄洪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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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洪共同生活近10年。去年陳芳要求再給付10萬人民幣否則將檢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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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不願再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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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返回大陸打官司取得與陳男離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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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真實身分與洪男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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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移民署面試時遭到移民官識破。
現年46歲來自福建的陳女,一人飾兩角嫁給兩名台灣男子。移民署高雄第一專勤隊說明,陳女12年前嫁給台北陳姓男子後不告而別,到高雄小港小吃店打工,與49歲的洪姓男子日久生情,但一年多後警方查獲她違法打工,交由移民署遣返。
陳女難耐思念,93年借用同鄉陳芳身分再次來台與洪男結婚,當時還宴客40桌,並辦理結婚登記。近年來,陳女支付10萬多元人民幣以求封口,但陳芳仍不滿足,去年中要求再給付10萬元,否則要檢舉她重婚及假名結婚。
洪姓男子與陳女不堪其擾,且因陳已逾兩年不得來台限期,兩人因而決定去年7月先離婚,隨後陳女返回大陸,9月向福建焦城人民法院申告,她與台北陳男無實質婚姻關係,片面訴請離婚獲准,10月洪與恢復原姓名的陳女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
移民署第一專勤隊隊長王天順說,本月18日洪、陳為在台婚姻登記到隊面談,移民官調閱資料赫然發現跟洪離婚、結婚的陳姓女子相貌幾乎一模一樣,盤問後,洪男終於全盤托出,近日彙整資料後,陳女還是要遣返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