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協議是否造成國安漏洞?國安局長蔡得勝昨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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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協議審議通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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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服務提供者得於我方設立公司或辦事處等商業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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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有可能掩護中共情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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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與國安單位已建立針對不同對象區分層級的維安管制機制補強。
蔡得勝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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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今年二月曾邀集政府四十一個單位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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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對大陸承諾開放的六十四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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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金融業赴陸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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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國安風險評估。凡涉及國家安全、國家資訊揭露和社會敏感者,都不宜開放;涉及政府採購可能影響國家安全,須予排除;涉及個資和隱私,應予管控。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為了強化陸資來台的投資審議功能性和代表性,四月十一日起經濟部已修改規定,讓負責國家安全的機關參與投資審議,並增列國安局副局長為委員會委員。
他指出,過去國安局並非經濟部投審會委員,但涉及陸資申請案件或有其他必要性時,均會送請國安局審查,並且邀請國安局列席參與投審委員會議。
卓士昭說,未來國安局成為當然委員,只要委員會召開,不論投資案件的性質與規模大小,國安局將全程參與審查,以強化對外資、陸資來台及我企業對大陸投資案的管理。
朝野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共有七版本,目前已在立院待審。蔡得勝說,為確保國家安全,國安局已於上月十八日、廿一日及本月一日召開三次研討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各國安單位代表研討。
蔡得勝表示,國安局將以總和安全觀及總量管制概念,建請協議權責機關進行綜合性安全的風險評估,並依據總量風險程度,研建風險燈號衡量指標。
民間版的監督條例草案規定,談判代表未來對外類似協議時,若內容被認為傷害國家主權,要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卓士昭坦承,若相關條文通過,「我想我不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