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梅姓女子駕車與康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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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卻「假關心真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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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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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判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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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肇事逃逸判處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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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能易科罰金。
康姓騎士的傷勢雖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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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梅女未積極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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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事證明確,還當庭謊稱不知道中文「叫救護車」的意思,桃院合議庭認定她犯後態度不佳,判過失傷害罪責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則判處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越南籍梅女前年12月18日晚上駕車載謝姓女同鄉,行經蘆竹鄉新生路600巷,遇上從產業道路要左轉交叉口的康姓騎士,雙方都未減速,康男因所騎機車的右側撞上梅女自小客車左後車門。
當時梅女與謝女下車,未受過救護訓練的謝女,扶起康男的頸部詢問傷勢,康男連聲喊痛,要求報警叫救護車,2女卻聽到「報警」2字就變臉,轉身就走。
梅女向法官辯稱,當時康男沒流血,還叫她走,她因為聽不太懂中文,不知道對方稱「叫救護車」的意思,謝女證詞一致。
但法官調閱檢警偵訊的錄影畫面,發現梅女、謝女沒有通譯人員協助,卻可連續陳述、回答問題,中文溝通能力頗佳,且梅女接受警訊時,還說出「我有主動問要不要叫救護車」,車禍發生前2女都已來台工作近3年,出庭時還佯裝不理解法官問的問題。
梅女辯稱是康男騎車撞她,但當下卻不留下資料就走,有違常理,桃院因此認定有肇逃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