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姓越南女子和蔡姓台灣郎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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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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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官司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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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查出雙方對認識多久、第一次約會地點說法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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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出遊的合照都是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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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是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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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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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姓女子聲稱3年前和蔡姓台灣男子在越南結婚,但台灣駐越南代表處結婚面談沒通過,不受理結婚證書驗證申請,造成她無法完成我國的結婚登記。
法院審理時,外交部承辦人作證說,面談問題包括認識多久?在何處認識?第一次約會地點?結婚當天住何處等,雙方答案南轅北轍,女方說在工作時認識,男的說在社區,武女說第一次約會在餐廳,蔡說在海邊,女方說結婚當天住她家,男說住越南旅館,且2人提供的共同出遊照片,經比對確認是合成照,因此認定是假結婚而拒發驗證書。
法官認為,男女雙方交往,對認識多久、第一次約會等交往過程,不大可能全忘,認定2人無結婚真意,判婚姻關係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