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辦理路邊停車收費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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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完成簽約及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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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周一)起恢復收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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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半小時10元方式計價。
花蓮縣收費停車格從5月中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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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外廠商違約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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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幾個月沒有收費。花蓮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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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收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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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長時間的占用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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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市區違停、併排嚴重,恢復收費將有助於改善情況。
黃增樟指出,停車格開始收費後,民眾占用情況可望減少,隨著車位的使用率及輪轉率提升,交通打結狀況也能夠獲得改善,針對違規車輛,交通隊將蒐證告發。
得標廠商國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已繳交第1個月的履約保證金和權利金,花蓮縣警局也點交1350個停車位,9日起將正式營運。
花蓮縣警局指出,收費時段為每日上午10點至晚上10點,每30分鐘收費1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算;持有身心障礙者停車證明之車輛,可享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前3小時免費或一般停車格前1小時免費的福利。
收費路段包含花蓮市中山路(中山、軒轅路口至中山、中央路口)、中正路(中正、花崗街口至中正、和平路口)、中華路(中華、中山路口至中華、和平路口)、林森路(林森、明禮路口至林森、和平路口)、自由街(中正、自由街口至林森、自由街口)、公園路(中山、公園路口至公園、三民街口)、和平路(中華路至建林街北側)、國聯一路(中山路至國民八街)、國聯二路(中山路至國聯四路)、國聯五路(商校街至國聯四路)、富安路(中山路至富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