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余姓女大學生去年到男友就讀的大學陪男友上課、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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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室玩手機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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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女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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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拿起飲料杯往王姓女教授身上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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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稱「什麼爛學校、爛助教、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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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上個月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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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女學生向王道歉,王撤回告訴,法官今天判決公訴不受理。
檢方偵查期間余姓女大學生(20歲)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她上課時,僅是拿手機起來看時間,至於有無玩手機,因為時間已久,她已忘記了。
余女又辯稱,王姓女教授向她表示不能拿手機,她認為自己做錯了,低頭不語;但王姓老師竟說「妳啞吧哦」,並對她的男友表示「交這種女朋友,會害你一輩子。」她覺得名譽受損,很難過,才會發洩自己的情緒,將小瓶的飲料丟到地板,即離開教室。
不過助教「小姿」、廖姓及潘姓學生等人,都證稱余女拿飲料杯往王姓女教授身上砸,並辱罵稱「什麼爛學校、爛老師,誰要修這種課」;檢察官認為證人不至於甘冒偽證罪風險而為不實陳述,認定余女所辯為卸責之詞,將她起訴。
事後該校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考量余女為外校生,該校無懲處權責,建議將調查資料函送余女就讀的學校處理,而該校蔡姓學生帶人入教室未善盡規勸之責,妨害課堂情節重大,記小過一支處分,並請導師輔導。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請該院調解委員會為雙方進行調解,由余姓女學生向王姓女教授道歉,雙方調解成立,王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