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13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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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前晚起全國實施「取締酒駕拒測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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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前天共取締37 件酒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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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數酒測值高於0.2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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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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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有機車騎士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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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評估非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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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扣車,未強制抽血。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前天雖未辦理酒駕擴大臨檢,全天仍取締37件,包括18件違法、16件違規,有3件拒測,取締案件中,桃園分局11件最多,其次是中壢分局10件。
桃縣其中2件拒測案,是開始實施拒測抽血前取締,正式實施後,中壢市張姓男子(56歲)當晚10時42分,騎機車行經中壢市龍岡路3段,被員警發現「臉紅紅」,疑有喝酒而攔下。
張男拒測,警依酒味、口齒不清、語無倫次、蛇行等情形評估,未強制抽血,但現場開出9萬元拒測罰單,並扣車。
而桃園市林姓男子(47歲)前晚7時40分被查獲酒駕騎機車,揚言拒測,但員警告知拒測要罰9萬元、吊銷駕照,還要扣車,他瞬間酒醒問「這麼貴哦?」才願意配合,酒測值0.61毫克,供稱喝了2杯洋酒。
基層員警透露,拒測抽血在實務執行上有困難,在現場就可能起衝突,即使強行帶至醫院抽血,恐又一波衝突,尤其酒駕取締大多夜間進行,「三更半夜誰敢吵檢察官?」萬一酒測值低於0.15毫克(違規標準),不符比例原則,有「執法過當」爭議。
有員警認為,酒駕肇事卻拒測,當然該強制抽血,但酒駕拒測,卻由員警認定該不該抽血,第一線員警承受的風險太大,不如將拒測的罰金提高至「常人不敢拒測」的金額,例如拒測就罰20萬元,甚至100萬元,更有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