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國前總統沙克吉(Nicolas Sarkozy)先被竊聽、後遭拘留的細節一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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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司法界在這起案件的作法也面臨更多質疑。
沙克吉遭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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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警方在竊聽沙克吉與委任律師、以及這名律師與法官的對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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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他的律師要求法官透露沙克吉競選獻金案的調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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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是換取摩納哥的一個涼缺。授權這次竊聽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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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審理沙克吉在2007年大選收取前利比亞強人格達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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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萬美元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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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依法申報一案的同一組檢調人員。
沙克吉則指控,此案加諸於他的司法關說和干涉司法程序罪名都是政治操作,不論這是否是事實,這裡有兩個問題。
首先,法國警方過去從未獲准監聽並轉譯律師與法官的通話內容。巴黎刑案律師布朗告訴我:「我們都很震驚,如果律師之間的通話無法保密,我們沒辦法辦事,這令人完全不敢置信。」
法國法律人士群情憤慨,法國律師公會甚至已開始準備遞交請願書要求修改通話保密法案,避免律師與律師的通話再遭竊聽。
為了對竊聽案的第二個問題有更深入了解,想像一下,當沙克吉被竊聽時,他只是與助手、而不是他的律師通話,即使如此,這起竊聽行動根本就不應該被批准。
這個結論的邏輯是:為了取得調查對象是否在七年前收受一位現已亡故人士的政治獻金,竟然必須竊聽涉案人士目前的電話通聯,以取得違法證據。
即使是在警方竊聽電話有如家常便飯的法國,調查單位的調查範圍應限於有案件直接相關,而且根據法國法律,與案件無關的內容禁止轉譯,否則調查人員大可策劃釣魚行動,坐享行動取得的任何證據─恰好是此案的例子。
就算沙克吉收受格達費獻金被判有罪,或者設法收買法官來影響調查,這兩者雖是令人不齒的重罪,但竊聽電話的決定仍站不住腳。
不論沙克吉案未來發展為何,法國鬆散的竊聽法規都必須全面檢討。
(作者Marc Champion是彭博專欄作家/編譯楊宛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