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李姓畢業生今年元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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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校務會議對新廣場做成不命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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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下光復校區銜牌上的英文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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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校方控告涉嫌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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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認字體沒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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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只是要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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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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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罪。
成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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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該校財產權與言論自由發生衝突,認為應優先保障言論,該校尊重法官的判決,但也請各界尊重該校對財產有不受破壞的權利。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言論自由雖是基本人權,但並非至高無上,不能因為主張未被接受,就隨意認定「光復」具有政治意涵並拔除銜牌。「只有在對他人享有的自由權利給予相同尊重的前提下,言論自由才有獲得保障的正當性。」檢方將提上訴。
李姓男子被控今年元月15日晚間,把成大光復校區銜牌上「KUANG-FU」英文字體扳下,遭警衛發現並報警處理,檢方依毀損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法官認為,銜牌上英文字體並未達毀棄、損壞的程度,仍可繼續使用,不構成毀損罪。
法官表示,李只是在表達他對學校以「光復」做為校內公共設施的反對立場,及抗議成大對師生投票結果的處理方式,屬於監督公眾事務的言論。當言論權與財產權發生衝突,法官認為成大的財產權應退讓,李的行為構成「超法規阻卻違法」,因此沒有違法性存在,判決無罪。
台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學生的行為從現行法律來看有違法之嫌,但從社會長遠發展來看,有必要以「超法規阻卻違法」保護言論自由,予以免責或判無罪。否則若主政者的施政出現不合理的作法,人人都受限於法令,不敢提出反對意見,將對社會發展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