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混充米 最高罰鍰調高100倍

杜絕混充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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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法向前邁進一大步。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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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合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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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從現行三萬到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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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氣提高到十萬到一千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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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罰鍰調高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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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違規也可廢止糧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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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可望年底上路。
這是糧管法從一九九七年以來最大幅修正,除了首度納入散裝米,要求必須比照包裝米強制標示品名、產地,違者最高可處廿四萬元。另外,愈來愈多人愛吃五穀米等混合穀物米,只要含稻米量超過百分之五十,也一併納管。
農糧署將同步修訂施行細則,明確訂定何謂「重大違規」等遊戲規則。
立法院本會期月底結束,包括禁止混米的糧管法修正草案、防止老農津貼被濫領的「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日前都遭立院擱置。
眼看時間緊迫,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十九日重批「國家被立法院卡住」,昨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安排審糧管法,藍綠兩黨群起砲轟農委會溝通不足,召委林岱樺更問陳保基:「你有來拜託過嗎?」
輪番質詢到中午,才終於進入逐條審查,最後以三小時審完糧管法廿七項提案,原修正條文將混米罰鍰提高到四百萬元,昨天更一口氣調高到一千五百萬元。陳保基在宣布散會後與林岱樺握手致意。
昨天通過的條文,還包括糧商必須將進口米與國產米分開記錄,並將來源、流向等資料保存至少兩年,一旦爆發違法事實,可以回溯找到問題源頭。
此外,糧商有混合銷售、宣傳不實等情節,農委會將可公布其名稱。農糧署長李蒼郎提醒,「超商、賣場也算糧商,若販售違規米產品也會一併公告,賣場應協助督導進貨品質。」
除了罰鍰、重大違規撤銷登記證外,違規產品若有損害消費者權益者,則須在三天內下架、一個月內回收,否則最高可處三百萬元。陳保基昨也承諾,將在半年內提出糧商登記制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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