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和女友吵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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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得騎機車離開,
鞋櫃
,女友看見到黃男騎的機車顏色不對,
門禁讀卡機
,在後頭猛追大喊「你騎錯車了!」,
氧氣機
,黃聽到女友呼叫後,
會員卡
,停車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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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騎錯車了,
會員卡
,索性把車丟在一旁就掉頭回去,
收納櫃
,後來被車主告竊盜。板橋地檢署認為當時天色昏暗,黃可能誤騎,全案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40歲黃姓男子今年4月23日凌晨4時騎黑色機車,載李姓女友到板橋區朋友家,兩人忽然一言不合,在朋友家大吵一架,黃氣得衝出大門,坐上暗色機車,插上鑰匙要騎車離去。
李女在後方追趕,哀求黃不要生氣,卻見黃騎上不同廠牌的紅色機車離去,她見男友騎錯車,要他趕快下車;黃告訴檢察官「當時氣炸了」,不顧女友呼喊,催油門要騎車回家。
李女鍥而不捨,一直追在後方追趕並且大喊「你騎錯車了!」黃看見女友氣喘吁吁在後奔跑,又依稀聽到「騎錯車」,他騎了大約4百公尺之後才停車,一看才發現顏色和廠牌都和自己的車不同,索性把車擺在巷子裡,和女友走回原處騎車。
鍾姓車主當天早上發現機車不見了趕緊報警,2天後在巷子內找到,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把車騎走,後來徒步回來牽自己的車,將傳喚黃到案說明;黃辯稱當時很生氣,加上天色昏暗,才不小心騎錯。
檢方認為,黃若要偷車,不用再回現場,且車只停在400公尺外,加上過去常發生不同鑰匙可發動同一輛車的案件,認為黃只是一時疏忽,沒有竊盜犯意,將黃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