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情局主計處前少將處長徐炳強更一審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王宏舜 分享 facebook 國防部主計局前少將處長徐炳強、軍情局後勤處前組長金堅被控侵占照顧情報人員家眷專案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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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依據證人提出的前總統蔣經國先生手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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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徐領取的八百萬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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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前國安局長殷宗文依規定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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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兩人無罪。可上訴。七十一歲的徐炳強曾捲入國安密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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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已歿的前國安局長殷宗文兒子殷志卓為他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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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當庭提出殷宗文生前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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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他是受長官之命行事,獲判無罪確定。檢方偵辦國安密帳案時發現的案外案,徐炳強、金堅與軍情局前出納組長張高平、行政院前主計長于建民被控侵占照顧情報人員家眷專案款項,被依圖利罪起訴。張高平因案發時逃亡海外遭通緝,于建民因健康因素,高院更一審期間已停止審判。徐炳強一九八七年擔任軍情局主計處上校副處長,一九九三年升為國防部主計局第二處少將處長,承辦「張傑」、「復興」專案。檢方指控,一九九三年五月到七月間,徐炳強藉人頭帳戶,密集輾轉發放小額獎金給自己、張高平和金堅,于建民因協助放水過關,也分了一杯羹,四人共侵占三千多萬元。徐炳強等三人承認拿錢,但表示是局長殷宗文給的工作獎金,「長官的命令,不敢不要」。一審以查無貪汙實證判無罪,高院二審逆轉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徐、于、金各十二、十三、三年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發現,一九八○、九○年間,軍情局確實有代編、代轉兩筆專案預算,這些專案由單線人員處理,獎金核發的依據不僅以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為唯一依據,還包括故總統蔣經國「手諭」,殷發獎金給徐,不算圖利或侵占公有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