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婚友社如雨後春筍般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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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消費爭議越來越多。北市府法務局今年以來就接獲25件消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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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多是排約次數不足、排約對象條件不符、退費等爭議。
法務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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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參加婚友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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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多看、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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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依循「3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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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要有會員名冊及資格審查機制」、「要有收費標準及雙方平等權利義務規範」、「要有退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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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事後爭議的發生。
法務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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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件申訴內容包括排約次數不足、排約對象條件不符、未給予定型話契約審閱期、不予退費的爭議。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許多民眾加入婚友社後,發現對方排約對象和原本設定條件「差很大」。明明設定是大學畢業,有時卻僅有高中學歷,身高、體重等條件也是常見爭議,消費者認為業者隨便敷衍,業者卻認為已有排約,產生爭議。
市府民政局12月也隨機針對11家婚姻媒合業者訪查,查核業者是否有明確告知收費標準及雙方權利義務再收費、是否有確實審查會員基本資料等,仍有部分業者在定型化契約沒有明列退費規定,已要求在月底前改善。
民政局科長游竹萍表示,婚友社服務期間由1個月至終身均有,會費則依會員期間、項目及內容呈現極大落差。
服務項目包括排約、餐會、踏青、旅遊等,甚至還有口條、服裝儀容教學等,收費金額由幾千元、1萬、2萬、3萬甚至10幾萬元。
陳信誠表示,婚友社服務內容、收費、規模、會員數量大不同,建議民眾在付費加入會員前,應把握「停、看、聽」原則,多觀察比較,多打聽業者口碑,完整檢視契約內容,並記得索取書面契約,內容要載明業者聯絡方式、電話、所在地,以免事後求助無門。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