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新款手機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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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若想換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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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綁約舊案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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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需付「專案補償款」。為少繳這筆數千到上萬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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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民眾會以「家裡廁所收不到訊號」或「電磁波干擾新生兒」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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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無償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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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投訴到北市消保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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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至今無人成功。
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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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一旦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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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表示同意業者提出的專案條件,遇到收訊不穩等因素,業者也會盡量協助客戶。專案約未到期前,幾乎不可能無條件解除。民眾消費前須思,千萬不要被優惠價格吸引,就一頭熱簽名,最後反悔時只能認賠。
據統計,消保官室平均一個月收到80件電信爭議投訴,但9月突然增至100多件,10月案子也持續累積。
中華電信一名門市主管表示,三星、hTC近期都有手機亮相,確實不少消費者舊約未到期,就想換新手機。iPhone 5S、5C開放預約後,情況更是明顯。1個多月來,要求解約的客戶增加2到3成。
陳信誠表示,電信業者一定是想盡辦法留下客人,避免被其他同業瓜分。若發現民眾想提前解約換新機,業者也會提出折衷方式,讓消費者舊約未到期時,就續簽新約,提前拿手機。
目前北市電信消費爭議案一年800到900件,陳信誠說,電信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多年,很熟悉買賣雙方在法律上的責任義務,「除非他們倒了或被撤照,否則消費者簽約了就一定要執行。」
消保官潘宏正也說,民眾一旦和業者簽約,就表示同意專案條件,如果片面想終止,就需付「專案補償款」,補貼當初以優惠價格購買手機的差額。
消保官會視個案情況,要求業者酌量減收補償款,民眾反悔且不付出任何代價,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