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員警去年春節期間開出多張行駛路肩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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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駕駛因見路邊有「可行駛路肩」的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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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而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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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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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查出當天多名受罰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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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反映同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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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則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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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開放時段才開罰。法官審理認為,員警開單遭質疑時,也不斷詢問隊部開放時間,且路段立牌確有讓人誤以為開放情況,因此,撤銷罰單。國道警喊冤,指開放路肩行駛標誌,在開放時需以手動翻開,當天疑因風大,出現失誤,不過,警方無法舉證號誌牌是否真的有問題,才造成車輛行駛路肩,而駕駛人確實在非開放時段行駛路肩,才開出罰單,但,一切尊重法官。王姓駕駛人去年春節行經國道一號北上89.2公里處,因行駛路肩遭警方攔停,並開出6千元的罰單,王隨後往前行駛,發現路邊有「可行駛路肩」的立牌,憤而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法官找來開單的國道員警,員警表示,當時開出3、4件罰單,駕駛人大都說,見到開放路肩標示,但再三確認,當時並未開放路肩,返隊後,也再度查證路肩開放時間,多次求證後,確定駕駛人不能行駛路肩,開出的罰單並無問題。法官認為,開單的員警在駕駛人質疑開單有問題時,心中也出現疑慮,多次向勤務指揮中心確認,且路段上有讓駕駛人以為能行駛路肩的狀況,縱使駕駛人確實違規,在非開放時段行駛路肩,但屬於無故意或過失,審理後撤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