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中市南屯區忠勇路、寶山段的一棟屋齡46年建築申請重建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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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得40%容積獎勵。 圖/中市都發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去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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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以上、耐震不足的老房子在3年內申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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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增加10%的容積獎勵。台中市府昨天核准中部申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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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南屯區忠勇路、寶山段的46年屋齡老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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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40%的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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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傳統30%的獎勵上限。台中市都發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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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建築原是工廠的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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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現已變成住宅區,申請起造的是建設公司,基地面積10958平方公尺,法定容積率280%。 根據中央訂的危老建築條例,可申請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在條例施行3年內,即109年5月9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因此這棟建築共獲得40%的容積獎勵,將興建地上15層、地下4層的住宅。都發局表示,只要是位於都市計畫區,屋齡30年以上的合法建物,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可提出重建計畫,檢附全體土地、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都市更新工程科指出,台中今年希望有50件申請,目前有3件,昨天核准1件,另2件退還補件中,有需要的屋主可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