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前環保局長李穆生。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高雄市政府前環保局長李穆生任內辦理三件勞務採購案,
網路行銷達人
,涉嫌自己或透過元姓秘書和民間公司張姓總經理,
FB粉絲團經營
,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投標廠商;橋頭地方法院昨天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專業社群行銷
,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半,
關鍵字廣告
,可上訴。元姓秘書判六月,
專業社群行銷
,張姓總經理九月,都得易科罰金,不過張須追繳犯罪所得一百四十五萬多元;改任市政府技監的李穆生表示,該講的都跟法官講了,他一定會上訴。判決表示,三件勞務採購弊案包括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高雄市加強街道揚塵洗街標案、二○一二年至二○一三年室內空品及餐飲業輔導標案,以及二○一二年農地控制場址汙染改善驗證標案。總預算合計一億一千四百萬餘元。李穆生涉嫌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投標廠商,甚至配合廠商挑選評選委員,讓廠商順利得標。另一家投標廠商也找到李的友人、一家民間公司張姓總經理幫忙。元姓秘書在李的指示下,向張洩露評選委員名單,廠商取得標案後,支付一百四十五萬多元不法利益給張。這家廠商三年多前也參與農地控制場址汙染改善驗證標案,李再指示元將草稿及標案計畫洩露給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後來因檢調偵辦,廠商考量後放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