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賢與朱亞東原是合作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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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落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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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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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互咬互告。胡指朱吹噓犯過撕票及溶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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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則說胡恐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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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互控詐欺、誣告及恐嚇;因都只有片面指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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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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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都處分不起訴。
胡宗賢說,他兩度要朱亞東放炸彈前,都在朱面前整理行李箱內的炸彈,朱有看到;且行李箱有濃烈汽油味,以朱當計程車司機和服役時修飛機經驗,應該知道行李箱裡裝汽油。朱把炸彈放在高鐵後,還當他的面自嘲「愛錢死好!」證明朱知情,朱稱遭他恐嚇才參與,明顯「說謊、荒唐」。
他說,朱向他吹噓曾犯下撕票案並以強酸溶屍,他因此誤認朱是狠角色,才雇他當助理;實際上朱「賊頭賊腦」,吹牛並說謊「A」他的買車錢,且到大陸後還侵占他人民幣一萬多元;但朱「做事很笨」,才會在高鐵放了行李炸彈後未及時下車。他控告朱詐欺、侵占及誣告。
朱亞東則說,他案發前不知道行李箱裡有炸彈和胡宗賢的計畫內容,遭胡恐嚇若不協助放行李箱,就要把行李箱放到他家,要他「小心家人」;他向胡表示「這件事涉及國安局、總統和立委,玩太大,我不幹了。」但擔心家人受害,迫不得已聽從指示。他也控告胡恐嚇。
兩人不僅互咬,且案情關鍵也各說各話;對開車前往放行李箱炸彈時,行李箱在車上的位置說法也不一致。但檢方查出,胡交給朱廿二萬元找人頭買作案車輛,但買車錢、人頭費及維修費超過廿二萬元,無法認定朱有詐欺;其他指控都是片面指述,沒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