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水電工去年第八度酒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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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卅多年來「差不多天天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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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酒癮但「很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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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酒駕都未出車禍。法官認為他戒酒意願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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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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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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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禁戒六月。
法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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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歲的李姓水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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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到去年七月有八次酒駕被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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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首次被捕繳罰金八千元,其餘六次都因沒錢繳罰金服刑,共坐牢兩年十一個月又十天,出獄後照樣酒駕。
去年七月廿一日晚間,李在新北市蘆洲區酒後騎機車返家,途中被員警攔檢,酒測值零點六二毫克,第八度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認為李是酒駕累犯,起訴並具體求刑一年二月。
李在法官審理時說,他從廿幾歲開始喝酒,卅多年來「差不多天天喝」,不是喝啤酒就是喝保力達B,「已經變成習慣」;他雖然多次酒駕,但酒後「很穩」,「沒有一次出車禍」。
法官認為李可能酗酒成癮,才會一再酒駕,囑託醫院鑑定顯示他確有酒癮,且一再酒駕又沒有戒酒意願,有高度再犯之虞,因此令他在服刑前先戒除酒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