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前晚夜訊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及檢察總長黃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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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黃世銘被控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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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比對四人供詞相符;檢方對全案心證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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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視案情需要再決定是否二度傳喚黃世銘。
檢方是在本周二由專人將證人傳票送交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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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地址註明「台北地檢署第四辦公室」;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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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基於元首安全考量及節省維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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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請總統到第四辦公室應訊。
第四辦公室內的偵查庭有「神祕偵查庭」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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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國防部博愛大樓五樓;北檢過去偵辦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嫌替兒子關說車禍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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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證人就在這裡開庭;有時敏感的性侵害案件討論會議,也會在此召開。
馬英九前晚從總統府後方三號門地下通道直接進入北檢四辦,完全不受外界干擾。由於第四辦公室偵查庭設備簡單,檢察官張智堯昨天提前一小時進入偵查庭,請總務科幫忙架設打筆錄用的筆電、證人觀看筆錄的電腦螢幕等設備。
馬英九八點半進入偵查庭,檢察官先進行基本資料訊問,確認身分,馬總統回答完畢後,檢方開始偵訊;馬總統全程坐著回答,眼睛緊盯螢幕筆錄,表情鎮定,九點四十結束偵訊,過程順利。
據了解,馬供稱,黃世銘主觀上認為關說案是行政不法,所以才赴官邸報告,沒有刑事洩密的問題;黃交給他的監聽譯文,只是要佐證關說案內容,他認為事態嚴重,才找江宜樺、羅智強研商,江、羅也看過譯文。
黃世銘說,八月卅一日晚間特偵組偵訊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後,全案確定屬行政不法,由於涉案主角之一是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他擔心林秀濤洩漏偵查內容,決定向總統報告。
黃世銘說,外界說他濫權監聽國會,告他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這是不對的;特偵組聲請監聽票完全合法,且監聽票聲請人是檢察官,他只蓋章,不負責監聽。
北檢表示,檢方事前有告知馬英九、江宜樺、羅智強與黃世銘開庭時間與地點,馬、江是專人送達傳票,羅、黃是當庭交付,馬、江、羅均未支領證人旅費。北檢指出,元首與閣揆不宜在同一地點偵訊,所以安排江宜樺到辛亥路的第三辦公室應訊;黃世銘及羅智強被安排在北檢第一辦公室第十七、十四偵查庭,主要是北檢晚間中央空調系統關閉,這兩間偵查庭有獨立冷氣,沒有特別原因。,